法制網北京12月30日訊 記者萬靜 記者今天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在29日召開的全國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上,通報北京“12?29”等5起坍塌事故情況。住建部部長陳政高在會上表示,發生較大事故責任企業一年內不得承接新項目。
  陳政高宣佈,住房城鄉建設部對發生事故地區要採取四項措施:一是發生死亡5人以上事故,住房城鄉建設部將赴事故現場瞭解情況,並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事故情況。二是對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責任企業,一年內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項目。三是對事故頻發、造成惡劣影響的地區,住房城鄉建設部責令當地主管部門在一定範圍內開展停工檢查,切實消除隱患後方可復工。四是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對每起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處工作進行掛牌督辦,督辦是否符合時限要求、督辦是否合法合規、督辦是否處罰到位。
  日前,北京市政府新聞辦通報稱,29日8時20分許,位於海澱區的清華附中一在建工地底板鋼筋發生倒塌,事故直接造成在現場作業的10名工人死亡、4人受傷。傷者送醫院救治後,生命體徵平穩,無生命危險。  (原標題:住建部要求較大事故責任企業1年內不得接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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