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中國共產黨遵循歷史唯物主義原理,不斷適應經濟基礎發展完善上層建築的重要舉措。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多方面的內容,其中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全面深入地推進協商民主。協商民主以完善和發展系統傢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保障,以保證人民當家做主為根本,以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為重點,是實實在在的具有巨大優勢的民主,是我們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步驟。
  一、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當鋪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
  《決定》指關鍵字行銷出:“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這是對協商民主性質、特點和優勢的深刻揭示。
  作為制度形式的協商民主,不是從國外搬來的,也不是封建社會留下來的,而是中國共產黨在長期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創造的。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初,就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和而不同、兼容並蓄的優秀文化傳統,註重運用協商方式建立聯合戰線、進行黨際合作,開始了協商民主的探索。其中,抗日根據地的“三三制”政權建設是成功範例。周恩來同志曾指出,“三三制”的特點之一,“就是要各方協商,一致協議,取得共同綱領,以作為施政的方針。”1949年9月舉行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運用政治協商形式建立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志著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正式形成。改革開放以來,協商民房屋二胎主得到廣泛運用,並逐步完善,成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特有的制度形式。
  協商民主的獨特優勢是什麼?習近平總書記在關於《決定》的說明中作了簡要概括:“推進協商民主,有利於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民主的實質,是人民當家做主。協商民主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的這一核心價值理念。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做主,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實現人民最廣泛、最有效的政治參與。事實上,並非只有像西方國家那樣實行“一人一票選總統”才是真正的民主。為了贏得更多的選票,政客們拋出的施政綱領,往往是花言巧語、政治作秀。普通民眾的民主權利大多僅限於幾年一次投票選舉,至於對政府決策的影響,根本談不上。有美國學者披露:大量調查結果顯示,約70%的美國人對政策制定沒有任何影響。因為他們在收入水平、財富等方面處於劣勢,相當於被剝奪了參政的權利。美國人對政策制定的影響力與他們的財富水平間呈正相關性。真正能夠影響決策的,大概僅有1/10的美國人。正是為了彌補西方代議制選舉民主易於引發社會衝突、難以形成共識、難以參與公共決策之類的弊端,西方國家也開始了對協商民主理論的討論西裝外套,這從一個側面顯示出協商民主作為一種現代民主形式而出現的趨勢。協商民主通過協商、交流和對話,建立和鞏固團結合作所需要的社會信任基礎;強調求同存異,包容差異性,力求平等公正地對待不同利益群體的合法利益與合理要求,尋求社會最大公約數,謀求互利共存,內在地蘊含著政治行為文明。
  《決定》把“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作為在全社會廣泛開展的協商內容,具有鮮明的指向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形成了利益多樣化的格局。科學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需要正確把握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共同利益、不同群體特殊利益的關係。這就需要最廣泛、最充分的協商,運用協商民主的方式建立形式多樣、規範有序、暢通高效的訴求表達渠道,讓群眾能依法有序理性表達訴求,話有處說、冤有處訴、問有處答,並且通過平等的對話、溝通、商量、協調等辦法來解決利益問題,化解社會矛盾,從而使黨的群眾路線真正得到貫徹落實,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
  黨和政府的決策事關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人民的福祉,必須遵循社會發展規律,必須體現人民意志。人民當家做主,在很大程度上體現為人民參與制定國家的大政方針政策,在國家的各項決策中起決定性作用。協商民主在國家權力中樞和社會公眾之間建立起一道橋梁,既能夠優化國家權力結構,增強政治體系的開放性,又能夠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博採眾長、廣納賢言,促成的決策能夠達到多贏的結果,更好地代表和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協商民主具有包容性強、社會面廣、吸納度高的特點,有利於增進共識、增強合力、擴大參與,是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工作機制。
  二、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
  黨的領導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保證,也是協商民主形式健康有序運用的重要前提。協商民主是我們黨長期探索形成的,我們黨也要善於運用協商民主來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為此,《決定》圍繞黨的十八大報告關於“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的總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舉措。
  協商民主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廣闊的前景,需要大力提倡、在全社會廣泛推廣。要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在這個體系中,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都是重要的協商渠道,都應該發揮應有的作用。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相結合,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雙重民主架構,是社會主義民主的一大特點,是我國政治體制的獨創性優勢之所在。國家政權機關通過表決進行重大決策之前,廣泛開展協商,充分吸收對國家、對人民有利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優化決策方案,有利於在尊重多數人意願的同時,照顧少數人的合理意見和要求,在保證人民根本利益得到切實維護的前提下使社會各方利益最大化。社會組織作為協商渠道,有利於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激發包括社會團體、行業組織、中介機構、志願者團體等在內的各種社會組織活力,建立社會參與機制,協調社會關係,解決社會問題。要豐富協商民主形式,《決定》要求:“深入開展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參政協商、社會協商。”這五種類型的協商劃分,蘊含著分類實施的要求。人大、政府、政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分別承擔或主導與自身職責相關的協商,有分工,也有相互配合。
  我國的協商民主是各個層次上人民廣泛的政治參與,需要從不同層面上展開。我國的協商民主具有多層次性,上至國家層面的協商,中至各省市區縣、各區域的協商,下到基層的協商,凡屬於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都可以進行協商,從而形成上下互動,左右相聯,呈現多樣化、立體化的格局。這也是當代中國的協商民主優勢之所在。協商民主多層發展,基層民主協商是重點。相比於高層或上層的代表或精英人士的協商,基層民主協商是老百姓能直接感受到的協商,是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協商,是在全社會培育民主協商之風的基礎和溫床。《決定》強調:“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民主協商,推進基層協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監督機制,促進群眾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這是把基層協商民主引向深入的新要求。
  協商民主的發展,制度建設是關鍵。《決定》圍繞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要求,著眼於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提出了一系列創新舉措和制度安排。其中最重要的是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也就是加強程序性制度建設。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也是一項實體性制度,還需要一系列程序性制度來保障、來實施。一些省級黨委相繼推出了“政治協商規程”或“加強政治協商工作”的意見、辦法,是加強協商民主程序性制度建設的積極嘗試。需要在認真總結基礎上,切實加強協商民主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使各種民主協商健康有序規範地開展起來。
  三、充分發揮政治協商對協商民主的牽引作用
  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產黨的偉大創造,其制度成果集中表現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制度。政治協商是我國協商民主的發源地和充分應用的領域,是我們黨的傳統優勢,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基本陣地。只有進一步搞好政治協商,才能帶動和促進協商民主在其他方面廣泛運用。在這種意義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對我國整個協商民主發展具有牽引作用。
  完善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的政治協商。政治協商是我國多黨合作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促進我國政黨關係的和諧,支持民主黨派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中國共產黨實行與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直接進行政治協商,為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作出了表率。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起草過程充分征求了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代表人士的意見,既是黨的集體智慧的結晶,也是政治協商的傑出成果。為完善這種政治協商,需要增強協商的計劃性和形式的豐富性。特別是要總結新經驗,拓展新渠道。《決定》提出“完善民主黨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議制度”,既是政治協商的開拓創新之舉,也是對民主黨派提出的新要求,為民主黨派在協商民主建設中發揮更大更好作用提供了新的制度平臺。
  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其基本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按照《決定》的要求,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發揮人民政協發展協商民主的作用,要在以下四個方面作出努力:一是重點推進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完善人民政協制度體系,規範協商內容、協商程序。二是增強協商的計劃性,各級黨委和政府、政協制定並組織實施協商年度工作計劃,就一些重要決策聽取政協意見。三是拓展協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躍有序地組織多種協商。四是著眼於發揮政協委員的主體作用,健全委員聯絡機構,完善委員聯絡制度。概括起來說,就是要切實增強協商實效,規範協商內容,提高協商能力,強化協商成果運用,更好地展現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優勢和價值,努力構建多層次、全方位協商格局,讓人民政協真正發揮出對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示範、帶動、推動作用。
  協商民主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是我們的傳家寶,更是我們的新武器。今天,我們黨要成為具有現代化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執政黨,必須進一步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
  (作者分別為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第一副院長、副院長)
     (原標題:協商民主與國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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