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子今年14歲,據我所知,他好像已經陷入了懵懂或者稚嫩的愛情之中。他跟我吹噓有人寫情書給他,委托我從網上給他買根女里女氣的銀項鏈。我想起十幾年前,跟他一個年紀的我只能像傻瓜一樣謊稱自己對愛情毫無感覺,只能看著《灌籃高手》體驗中學生的戀愛,然後獃瓜一般繼續埋頭書本之間。然而這個時代的小孩已經可以跟美國小孩一樣,談論愛情了。
  這事挺好。但接下來發生的事讓我覺得不太好。一次家庭聚會上,侄子湊近我說,你腳上的文身是哪弄的?當時還是夏天,我腳踝上的文身清晰可見。這在我家也從來不是個秘密,除了我媽第一次看見它時尖叫了一聲:醜死了!
  起碼是兩年前的事了,我跟新交的男朋友在南亞某地旅行,在一家餐館留言板上看到了一個文身廣告,接下來一對處於狂熱愛情中的情侶立刻騎著摩托車飛馳過去。
  我們做的唯一一件理智的事,就是避免文了對方的名字,免得將來分手造成不可忽略的損失。一個號稱在英國學了7年的西班牙文身師,一邊吹著口哨一邊給我和他各文了一個小圖案。老實說,這家伙是個騙子,連我這種外行都看得出來。但是事已至此,對人生中的第一個文身也就沒了抱怨,相反很開心終於完成了一件想做的事情。
  這個文身對我影響不大,我跟這個男朋友結婚了,於是文身再醜也成了愛情的見證。但當我侄子一一打聽清楚文身貴不貴痛不痛耗時多久,直到他說他也要去搞一個時,我一下子就背上了道德的枷鎖。
  14歲,如果他跟我一樣,想到就馬上去做,毫無疑問,我姐會立刻跟我脫離關係。這事無論如何,我都要勸住他。
  一開始是老生常談。我跟他說你還小,一個少年身上有個文身,將來每一次體檢老師都不會放過你,沒準兒就會跟耶穌一樣被釘在架子上,每星期晨會都會挨批。他說他不在乎,而且隔壁班有個女生已經文了,並沒有被批。
  於是策略變成圖案問題。你想文什麼呢?你現在文的,沒準10年後就過時了。他說他已經想好了,只有3個單詞,love is dead。我腦袋立刻炸毛了,隨後冷靜下來說,你有沒有想過你將來要做什麼?萬一你要成就一番大事業,身上帶著這種失戀了就要死要活的文身,別人會怎麼看你?
  我侄子想了想說,貝克漢姆也有一堆傻文身,他還是很有名。他說得沒錯,一個名人並不在乎身上有個滑稽可笑的圖案。他還接著說,每3個美國人中就有兩個有文身。
  我看著他說,你決定要文了?他點頭,問我這個周末帶他去怎麼樣?
  我馬上恢覆成一個最世俗的中年人,告訴他,沒門,根本沒時間,有時間也不會去。
  他不太高興,明顯一副你果然老了,連這個都不敢帶我去的眼神。我可不在乎,孩子,你只有老成我這樣,才能隨心所欲想幹嗎幹嗎。  (原標題:圖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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